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11510H 监测编号 GR2021SD1001502-2
标的名称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汕头市龙湖区丽水庄西区41幢1905号房产 转让底价 68万元
挂牌日期 2022-12-07 挂牌截止日期 2022-12-20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中亿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21-08-28
评估结果(万元) 68 备案单位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房产具体信息
房产证号 粤房地权证汕字第1000066978 号 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丽水庄西区41幢1905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102.78 建筑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建成时间 -- 用途 住宅
详细信息

标的名称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汕头市龙湖区丽水庄西区41幢1905号房产

所在地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编号

名  称

权属证号

评估值(万元)

1

汕头市龙湖区丽水庄西区41幢1905号房产

粤房地权证汕字第1000066978 号

68

合计

-

-

68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2-12-07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位于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丽水庄西区41幢1905号。标的所有权人为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权证字号:粤房地权证汕字第1000066978 号;土地状况: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状况:建筑面积102.78㎡;设计用途:住宅;标的目前为闲置状态。
2.标的房产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面积等数据仅供参考。
3.其他重要事项详见山东中亿源评报字(2021)第127 号《资产评估报告》。
4.标的查看联系人:韩经理 电话:13793739987。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价款自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交易税费按转让标的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房产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标的所在地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枣庄市薛城区泰山南路
法定代表人 侯宇刚 注册资本 116725.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裴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韩经理 看货联系电话 13793739987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