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SZC230165H1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翡翠佛公、翡翠戒指、翡翠挂坠、翡翠手镯、银项圈、银饰等共207件 转让底价 7.0625万元
挂牌日期 2024-08-07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27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中检艺术品鉴定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06-28
评估结果(万元) 10.9328 备案单位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8-07
挂牌公告期 1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为翡翠佛公、翡翠戒指、翡翠挂坠、翡翠手镯、银项圈、银饰等共207件,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具体内容详见山东中检艺术品鉴定有限公司(司)ZJJP2023-6-28号鉴定评估报告。
2、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割,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本中心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机构调整、损坏等不作担保。标的可能存在披露规格型号、真伪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可能与实物资产不完全相符、无法正常使用或不存在,并存在合同、发票、凭证等法律文件不全的情形。委托方不保证标的的披露内容与实际一一对应。意向竞买人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所处置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标的详情咨询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18854778778。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于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委托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法院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自行承担标的的包装、运输等责任,相关费用或风险等自行负责。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接标的过程中,涉及需要法院强制执行或相关方协助执行的,由受让方自行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或请求法院向有关方出具要求其协助执行的司法文书。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无法使用的风险和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5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 曲阜市人民法院
委托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企业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谢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杨经理 看货联系电话 18854778778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清单 查看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