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2045603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鲁KW6C98吉利美日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哈弗牌等车辆共计六辆资产包 | 转让底价 | 10.9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2-06-0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6-15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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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06-01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为解英波所有的哈弗牌等车辆共计六辆,该标的拆分受让,车辆停放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车牌号不在转让范围内。 2、车辆具体情况如下: (1)鲁KJ7V66哈弗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品牌型号为哈弗牌CC6467UM08B,行驶里程约4.2万公里,发动机号为1978087784,车辆识别代号:LGWEF7A5XKF090997,排量:2.0T,变速箱:自动,驾驶年限约为2年。挂牌价10.8万元。 (2)鲁KYL534吉利美日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品牌型号为吉利美日牌MR6453C04,行驶里程约2.8万公里,发动机号为J3CB0209833,车辆识别代号:L6T7742Z1JN430865,排量:1.8T,变速箱:自动,驾驶年限约为4年。挂牌价7.8万元。 (3)鲁KW6C98吉利美日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品牌型号为吉利美日牌MR6463D11,行驶里程约1.6万公里,发动机号为L5UA1500331,车辆识别代号:L6T7822Z2LD013765,排量:1.5T,变速箱:自动,驾驶年限约为2年。挂牌价10.9万元。 (4)鲁KL2T69领克牌小型轿车一辆,品牌型号为领克牌MR7152C12,行驶里程约4.7万公里,发动机号为JAB00002466,车辆识别代号:L6T7824Z7JZ033376,排量:1.5T,变速箱:自动,驾驶年限约为2年。挂牌价10.8万元。 (5)鲁K67J26荣威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品牌型号为荣威牌CSA6468NEAQ,行驶里程约4.1万公里,发动机号为7CGL1140489,车辆识别代号:LSJA24U94LS028843,排量:1.5T,变速箱:自动,驾驶年限约为2年。挂牌价9.6万元。 (6)鲁KG6M72哈弗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品牌型号为哈弗牌CC6465UM02A,行驶里程约2.3万公里,发动机号为19A4010966,车辆识别代号:LGWEF6A59KF018781,排量:2.0T,变速箱:自动,驾驶年限约为3年。挂牌价9.6万元。 2、标的可能存在未处理的车辆违章、违法等,相关罚款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办理年检、交通事故、经济纠纷、行政处罚、停车存放等产生的费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查询和负责。 3、附件材料所列资产情况仅供参考,可能存在标的披露品牌型号、出厂日期、行驶里程、新旧程度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或存在合同、发票、凭证等法律文件不全的情形,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考察。 4、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割,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标的查看联系人:丛经理,联系电话:19853163252。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交割和转运,受让方应于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且委托方收到交易价款、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指定地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自行承担标的的包装、运输等责任,相关费用或风险等自行负责。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等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该标的车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程序。由于标的物车辆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增加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物交易和权属变更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税、费等有关问题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到车辆存放场地提取车辆,并自行负责转移、托运等一切费用。自标的物竞得之日起标的物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无法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和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2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