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11514 监测编号 GR2021SD1001504
标的名称 乐陵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所属1辆别克君越机动车 转让底价 13.5万元
挂牌日期 2021-12-21 挂牌截止日期 2021-12-27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中立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10-28
评估结果(万元) 13.5 备案单位 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
机动车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 正在运作
机动车品牌 别克君越 车牌号码 鲁NA65C7
车架号 LSGZJ53L1LH116034 权证 371481108200
登记日期 2020-06-17 颜色 黑色
排量(ml) 2.0 数量 1
行驶里程数(万公里) 33000 年检至 2022-06-16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1-12-21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车辆型号为别克君越,车身黑色,车架号LSGZJ53L1LH116034,初次登记日期为2020年6月17日,年检有效期至2022年6月,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0月28日已行驶33000公里。
2、2.标的车辆于2021年02月22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乐陵大队开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转让方于2021年3月30日委托别克4S店乐陵市乐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维修,目前车辆已维修完毕,车架号损坏需要跟换备案。
3、标的车辆在车辆所在地交割,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看车联系人:崔经理  13280371400。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立达评报字[2021]第3352号《资产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在转让方确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车辆过户所必需的车辆维修费用、审验费用、保险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行缴纳过户所需要的各项税费。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资产办理交接手续之后,交易资产的保管、安全管理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乐陵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园区八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 吴永新 注册资本 1965234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裴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崔经理 看货联系电话 13280371400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