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29301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0716 |
标的名称 | 滕州队部北门南侧从北向南第1、2、3间--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所属滕州八间门头房三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5.73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5-04-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4-14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亿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 | 评估基准日 | 2025-03-24 |
评估结果(万元) | 5.73 | 备案单位 | |
地址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平行路268号 | 出租面积 | 91.92 |
出租用途 | 商业网点 | 出租期限 | 3年 |
免租期限 | 0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详细信息 |
标的资产位于滕州市平行路268号【滕州队部北门南侧从北向南第1、2、3间(面积为91.92平方米)】,周边社区成熟,水电暖齐全,可用于商业经营,安全完好无纠纷。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4-08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分期付款,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复 后续租全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资产共5处标的,每个标的可单独受让。 2、标的资产位于滕州市平行路268号【滕州队部北门南侧从北向南第1、2、3间(面积为91.92平方米),滕州队部北门北侧从南向北第1、2间(面积为91.59平方米),滕州队部南门南侧从北向南第1、2、3间(三间面积分别为64.4平方米、64.4平方米、64.4平方米)】,周边社区成熟,水电暖齐全,可用于商业经营,安全完好无纠纷。 3、标的房屋租赁期为三年,评估价为年含税价格。 4、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理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产权单位需要房产土地处罟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中亿源评报字(2025)第1031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1个月租金(1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12计算)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出租方账户。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产权单位需要房产土地处置时,承租方承诺无条件搬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洗浴、宾馆、医院等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和原始装修,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分租和转租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出租。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凤凰台路16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单松炜 | 注册资本 | 6026.08万元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