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11243 | 监测编号 | GR2021SD1001379 |
| 标的名称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75号房产10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50.76万元/年 |
| 挂牌日期 | 2021-11-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1-23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1-05-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50.76 | 备案单位 | 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75号 | 出租面积 | 3566平方米(其中学员楼建筑面积2283平方米,职工食堂建筑面积1283平方米) |
| 出租用途 | 仅作为教育培训、办公、公寓、酒店、餐饮、康养用途使用 | 出租期限 | 10年 |
| 免租期限 | 免除改造装修期3个月租金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个半年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之后每半年租金在上一个半年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详细信息 |
1、该处房产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75号,由两栋房屋组成,原为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学员楼和职工食堂。其中,学员楼建筑面积2283平方米,地上四层,混合结构。职工食堂建筑面积1283平方米,地上3层,混合结构。两处房屋均闲置多年。 2、锅炉房及小仓库作为这两处房产的附属设施可供承租方配套使用。 3.标的房产整体出租,不得转租分租,仅作为教育培训、办公、公寓、酒店、餐饮、康养用途使用。 4.(1)按现状出租,出租方不投入任何改造费用,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2)免除改造装修期3个月租金。(3)标的房产出租期限10年,租金底价为50.76万元/年,租金每2年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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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11-17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个半年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之后每半年租金在上一个半年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房产详情。标的房产由两栋房屋组成,原为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学员楼和职工食堂。其中,学员楼建筑面积2283平方米,地上四层,混合结构,承重构件为砖墙,外墙为水刷石,小部分贴瓷砖。职工食堂建筑面积1283平方米,地上3层,混合结构,承重构件为砖墙,外墙为水刷石小部分瓷砖。两处房屋均闲置多年。
2、锅炉房及小仓库作为这两处房产的附属设施可供承租方配套使用。
3.标的房产整体出租,不得转租分租,仅作为教育培训、办公、公寓、酒店、餐饮、康养用途使用。
4.(1)按现状出租,出租方不投入任何改造费用,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2)免除改造装修期3个月租金。(3)标的房产出租期限10年,租金底价为50.76万元/年,租金每2年递增3%。
5.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31-81920865。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B11 -0056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房屋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届满,经验收出租标的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回保证金;如出租标的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的,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承担所发生的水、电、气、暖、网络、通讯等所有运行维护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政策规定,装修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合法经营,确保承租标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承租方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及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无偿交还出租方。 9.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对标的房屋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