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闲置设备资产 (30台套)

围观数:1159
转让底价: 254.1万元
项目编号:SWZC20515H1 保证金: 25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1-04-06至2021-04-30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0515H1 监测编号 GR2020SD1000553-3
标的名称 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闲置设备资产 (30台套) 转让底价 254.1万元
挂牌日期 2021-04-06 挂牌截止日期 2021-04-30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0-07-31
评估结果(万元) 345.6638 备案单位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设备现状 闲置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购置日期 -- 成新率
设备存放地
详细信息

标的名称

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闲置设备资产(30台套)

所在地

扬州市春江路218号  

编号

名  称

数量

评估值(万元)

 

1

闲置设备资产

30台

345.6638

合计

-

-

345.6638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1-04-06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资产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转让标的为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机械设备(详见设备明细),主要为组合机床、镗床、卧式加工中心、专机等。
3、转让标的资产为设备裸机,不包括转让方为生产产品单独配置的涉及产品技术信息的专用工具、工装等专用部件及导轨、配套设施。目前转让标的资产均处于闲置状态,资产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评估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以资产包中资产购置日期(以2009年1月1日为分界),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其中,2009年1月1日前税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使用性能、质量等提供任何保证,所列设备资料及现状仅供参考。
7、其它信息详见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鲁正信评报字(2020)第0335号《资产评估报告》。
8、查看标的联系人:曲经理,联系电话:0531-86196169。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自行运走全部标的资产,以转让标的所在区域边界为限,不得越界拆除。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并负责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等清理及拆除现场清理平整工作。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拆除、装卸、运输过程不得对转让方厂房等基础设施造成损坏,作业过程中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符合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拉运标的资产出厂必须出具由转让方开具的出门凭证,无证不得出厂。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5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扬州市春江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 春辉 注册资本 79388.54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裴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曲经理 看货联系电话 0531-86196169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资产明细表 查看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确认书 查看附件材料
暂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