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汽(威海)商用车有限公司所属工装设备资产
围观数:989转让底价: 839.0856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11426 | 保证金: 1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重汽(威海)商用车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1-11-29至2021-12-10 | 竞价开始时间:2021-11-29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1-12-13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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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11426 | 监测编号 | GR2021SD1001433 |
标的名称 | 重汽(威海)商用车有限公司所属工装设备资产 | 转让底价 | 839.0856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1-11-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2-10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1-04-30 |
评估结果(万元) | 839.0856 | 备案单位 |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 |||
设备现状 | 闲置 |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购置日期 | -- | 成新率 | |
设备存放地 | |||
详细信息 |
闲置模具、检具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11-29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本次成交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以资产包中资产购置日期(以2009年1月1日为分界),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占34%,税率为3%的增值税发票占66%。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新评报字[2021]第0136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拆除、搬运、清理、吊装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的全部责任。 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规定。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重汽(威海)商用车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珠海东路33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军 | 注册资本 | 6.429916亿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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