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中汇住宅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围观数:679转让底价: 12,094.878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11039 | 保证金: 3,0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枣庄中汇住宅开发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1-09-28至2021-10-29 |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11039 | 监测编号 | GR2021SD1001025 |
标的名称 | 枣庄中汇住宅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12,094.878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1-09-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0-29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1-09-03 |
评估结果(万元) | 12,087.05 | 备案单位 | 枣庄市市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 |||
土地证号 | 鲁(2020)枣庄市不动产权第1006294号 | 土地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地址 | 市中区衡山路东侧,建华路南侧 | ||
土地面积 | 39142 | 用途 | 商服用地(05) |
使用年限(年) | 40年 | 已用年限(年)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9-28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分期支付,首期付款不低于应付交易价款的30%,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剩余价款付清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位于枣庄市市中区衡山路东侧、建华路南侧,面积39142平方米。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兴安【2021】(估)字第009号土地估价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