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5%国有股权
围观数:2131转让底价: 15,575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20133 | 保证金: 4,6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0-10-27至2020-11-23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9号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济南市 | |
法定代表人 | 颜鲁博 | 成立日期 | 1984-04-06 | |
注册资本 | 51338.3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货物进出口;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职工人数 | 117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15,575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513383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18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9,811.79 | 54,985.84 | 34,825.9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4,602.19 | 739.74 | 623.83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19-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09,694.82 | 73,018 | 36,676.8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81,239.71 | 3,453.18 | 2,536.69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0-09-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06,985.97 | 67,712.52 | 39,273.4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68,164.34 | 2,574.81 | 1,991.51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0-09-22 | |||
评估基准日 | 2019-12-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09,694.82 | 业务无法提供 | ||
负债总计 | 73,018 | 业务无法提供 | ||
净资产 | 36,676.82 | 44,5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5,575 | |||
律师事务所 |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XYZH/2020JNA30719《审计报告》及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682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经五路330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振江 | 注册资本 | 112013.9063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5%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5,575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交易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鉴于本项目属于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亏损由原股东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全部协议与合同。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确认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价款。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接受并同意执行本次混改方案确定的相关内容(混改方案置于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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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为更好地支持标的企业长远发展,意向受让方或其股东、出资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装饰装修专业承包等相关业务资质及能力,与标的企业主业有一定关联度或互补性,可为标的企业在战略、产业、资金等方面带来协同资源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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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4,6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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