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领创富(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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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金额(万元): 1,921.57-最高不限
项目编号:ZLCQ220016 保证金: 1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挂牌起止日期:2022-05-26至2022-07-2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中领创富(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项目编号 ZLCQ220016 监测编号 G62022SD1000016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921.57-最高不限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49 - 49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1,921.57 - 1,921.57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1 - 1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万元)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菏泽华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00 100 51
战略投资者 49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且按规定交纳增资款,本次增资达成。本次增资仅产生一家意向投资方的,该意向投资方确定为中选投资方;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最长不超过3个周期。延期仍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本项目信息公告终结。
募集资金用途 优化股权结构,发挥合作各方优势、做强做优做大公司业务。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中领创富(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引进1家战略投资者,增资企业现注册资本2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921.57万元,占增资完成后增资企业的49%,增资额不低于1921.57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增资扩股完成后,原股东菏泽华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49%。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其它重要事项详见鲁新天地评报字【2022】第10014号《资产评估报告》及鲁新天地会审字(2022)第Z1051号《审计报告》。
评估价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中领创富(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闫国磊 成立日期 2016-07-28
注册资本 2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 零售业
营业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保付代理及相关咨询服务(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银行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电话通知服务(不含金融业务,凭银行委托协议开展服务);信用风险管理与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项目策划;二手车销售;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开发研究。(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前一年度 202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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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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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前二年度 202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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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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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前三年度 2019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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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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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1-12-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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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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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菏泽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91371700MA3RELR107]
批准单位名称 菏泽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体受让。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接受并同意执行《中领创富(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相关内容(混改方案置于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备查)。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认为受让方3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并于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增资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向相关机构和单位咨询、了解关于商业保理公司的政策及投资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要求,自行甄别、确认是否具有投资资格。
5、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6、意向投资方须于挂牌期满17:00点前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7、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3个周期,延期后仍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本次信息发布终结;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挂牌期满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1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需求和遴选方案

信息公告需求 信息公告期 40 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最多延3个周期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1家合格意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到期撤牌),到期撤牌, 说明:并通知已报名的投资方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如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到期摘牌,说明:到期摘牌并组织遴选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