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当山文化旅游有限公司38.5061%股权及457.992万元债权
围观数:311转让底价: 1,471.671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210093H | 保证金: 1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1-11-30至2021-12-27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湖北武当山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武当山特区新区太极湖中心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十堰市 | |
法定代表人 | 胡嘉梓 | 成立日期 | 2015-03-25 | |
注册资本 | 53825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文化及旅游相关产业投资、经营;房地产及酒店开发、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职工人数 | 46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457.992 | |
评估价(万元) | 717.6844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湖北武当太极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6.4468 | 250000000 | |
2 | 山东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38.5061 | 207259200 | |
3 | 武当山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5.0471 | 809908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5,956.4 | 555 | 35,401.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3.2 | 825.94 | 825.94 | ||
审计机构 | 山东舜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1-03-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158.63 | 558.97 | 6,599.6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0.5 | -28,801.74 | -28,801.74 | ||
审计机构 | 山东舜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1-09-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106.59 | 544.81 | 6,561.7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2.2 | -28,839.61 | -28,839.61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1-09-03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3-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7,158.63 | 2,422.79 | ||
负债总计 | 558.97 | 558.97 | ||
净资产 | 6,599.66 | 1,863.8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717.6844 |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3825万元,实收注册资本34299.03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20725.92万元,实缴出资20725.92万元;湖北武当太极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5000万元,实缴出资 5474.03万元;武当山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8099.08万元,实缴出资 8099.08万元。 2、本项目挂牌价格1471.671万元,其中,标的企业38.5061%国有股权的挂牌价格为1013.679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本息共计457.992万元。 3、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老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联鲁评报字(2021)第13086号《资产评估报告》及鲁舜兴专审字[2021]第M5496号《审计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丁俊 | 注册资本 | 50000.00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8.506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8.5061%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武当山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国有产权及债权处置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471.67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首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付清,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至交易价款付清日期间的利息。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价款可分期支付,首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付清,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至交易价款付清日期间的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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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股权冻结、被执行、失信等情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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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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