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国际交流中心10年使用权
围观数:200转让底价: 1,352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20563 | 保证金: 2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 挂牌起止日期:2022-06-28至2022-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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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20563 | 监测编号 | GR2022SD1000902 |
标的名称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国际交流中心10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1,352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2-06-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7-25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东岳联合评估资产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2-05-17 |
评估结果(万元) | 1,351.15 | 备案单位 | |
地址 | 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以南、南北四号路以西,校园东南角, | 出租面积 | 15272.55平方米 |
出租用途 | 住宿、餐饮、会议、培训 | 出租期限 | 10年 |
免租期限 | 2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合同签订之日起,每2年一个档期,分期分档确定出租价格,承租人在每年初(1月15日前)支付当年租金。第1-2年不收租金;第3-4年,每年租金设为A万元,第5-6年、7-8年、9-10年三个档期,每年租金均在相邻前一档期基础上增加40%;十年租期的租金合计不少于1352万元。 |
详细信息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国际交流中心(济南主校区国际教育学院)所有权人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位于校园东南角,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以南、南北四号路以西。楼宇建筑面积15272.55平方米,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38.55米,主楼位于南侧地上10层,裙楼位于北侧2层,周边有地面停车位50余个。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06-28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承租人在每年初(1月15日前)一次性将当年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国际交流中心(济南主校区国际教育学院)所有权人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位于校园东南角,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以南、南北四号路以西。楼宇建筑面积15272.55平方米,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38.55米,主楼位于南侧地上10层,裙楼位于北侧2层,周边有地面停车位50余个。 2、标的整体出租,标的楼宇、停车位及周边环境绿化交由承租方管理使用(使用范围依据规划平面图纸确定)。出租期限为10年,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可优先获得租赁权。 3、标的房产的使用须符合限定的经营范围及要求,不得超范围经营。标的作为学校国际交流中心使用,经营范围限住宿、餐饮、会议、培训。 4、该标的以十年租金价格挂牌,如最终成交价高于挂牌价,十年租金按照最终成交价执行,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合同签订之日起,每2年一个档期,分期分档确定出租价格,承租人在每年初(1月15日前)支付当年租金。第1-2年为承租人投资装修及试运营期,不收租金;第3-4年,每年租金设为A万元,第5-6年、7-8年、9-10年三个档期,每年租金均在相邻前一档期基础上增加40%;十年租期的租金合计不少于1352万元。租金计算公式为: 第3-4年每年租金:A 第5-6年每年租金:A+A×40%=B 第7-8年每年租金:B+B×40%=C 第9-10年每年租金:C+C×40%=D 十年租金合计=(A+B+C+D)×2 5、遇国家政策有重大调整的,从其规定;如遇因统一规划调整造成本项目变更,在正式合同签署前,出租方、承租方互不承担责任。标的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产权单位需要房产土地处置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全权负责装修及运营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装修时,保证所承租标的内部构造完整,并应严格执行消防规范,装修需采用环保达标及以上规定材料,且符合校园文化建设氛围。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装修及运营期间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和费用均由承租方办理和承担(包括工商、税务、消防、人防、节能、卫生、特种行业许可等),并承担经营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所使用的楼宇、停车位及周边环境绿化等使用范围内的房屋和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水电气暖,物业,安保,垃圾清运,污水排放,室外绿化及各种费用支出)。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期内不允许整体转租,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人和用途。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修复和经济赔偿。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投入运营后,承租方首先满足出租方的需求,对出租方的会议活动、食宿安排等按照协议价优先安排。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期内,承租方严禁从事违法活动,接受公安、消防、卫生、食品安全等部门的验收与检查,并承担全部安全和经济责任。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情况下,承租方将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按当时现状移交给出租方,不得破坏或拆除当时的建筑、装修等设备设施。承租方须保证房产正常使用,依附于房产的装修财物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费用。如提前解除合同,需至少提前半年通知出让方,并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相关违约费用。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标的使用期限内,不得存在妨碍出租方教学、科研、安全、师生休息的行为,如噪音、恶臭、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倾倒垃圾等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立即纠正直至解除合同。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承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签订合同两年内,承租方投资不少于人民币叁仟万元,用于装修改造和家具家电等硬件设施;投资额以出租方认可的装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和采购发票等为确定依据。承租方的装修施工方案须经出租方的基建管理部门审查通过;装修环境、家具家电配备、餐饮条件等能满足承担国际会议、高端学术交流的需要,着力成为促进大学发展的重要支撑。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审计报告;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承租方须为在营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记录。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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