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达驰电气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东郊工业园区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菏泽市 | |
| 法定代表人 | 宋成才 | 成立日期 | 1999-12-17 | |
| 注册资本 | 10498.6686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变压器的生产、销售、安装、检修;电工、电气器材的制造、销售及配件的维修;铜制品的销售;电机的生产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类的除外);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798人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9,631.69 | |
| 评估价(万元) | 37,461.268 |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1 | 山东城翔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99 | ||
| 2 | 山东水发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0.01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 2024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77,498.42 | 30,479.76 | 47,018.66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77,748.74 | 615.36 | 4,778.35 | ||
| 审计机构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 2025-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62,558.35 | 27,994.04 | 34,564.31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28,934.07 | -12,453.69 | -12,454.35 | ||
| 审计机构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 2025-10-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77,947.94 | 34,012.43 | 43,935.51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58,277.51 | -3,082.49 | -3,083.15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11-27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6-30 |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资产总计 | 62,558.35 | 85,626.76 | ||
| 负债总计 | 27,994.04 | 27,994.04 | ||
| 净资产 | 34,564.31 | 57,632.72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37,461.268 | |||
| 律师事务所 |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498.6686万元,实缴10498.6686万元。 2、本项目的挂牌价格为47093万元。其中,65%股权挂牌金额为37461.31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9631.68万元,债权的挂牌金额为9631.69万元。若形成溢价,溢价部分为股权金额。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汇会审〔2025〕11532号《审计报告》及中联鲁评报字[2025]第13341号《资产评估报告》。上述报告已全面披露标的企业相关重大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瑕疵、资产抵押、担保、租赁等特殊事项,以及长账龄及大额应收款项(相关款项已按会计准则充分考虑可回收性)。意向受让方确认已自行查阅并充分知晓、理解上述报告披露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报告所列示的全部事项及风险,不因前述事项向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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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城翔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敬德街521号地矿大厦 | ||
| 法定代表人 | - | 注册资本 | 87780万(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9.9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5% |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20次会议决议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47,093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的30%,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支付至交易价款总额的65%,剩余35%部分2026年11月30日前支付完成。意向受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逾期付款超过1年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合同、全额没收交易保证金,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的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转让方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同时意向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本项目须同时受让水发山东水发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水发驰翔电气(山东)有限公司65%股权及8168.71万元债权项目、山东城翔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山东达驰高压开关有限公司65%股权及11396.18万元债权项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的30%,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支付至交易价款总额的65%,剩余35%部分2026年11月30日前支付完成。意向受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逾期付款超过1年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合同、全额没收交易保证金,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产权交易规则履行相关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豁免相关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全面承接标的企业对员工的全部权利义务,确保员工权益不受股权主体变更的影响。严格遵照国家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标的企业《股权出让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企业控制权变动员工告知书》要求,依法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标的企业职工原劳动合同关系有效,职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持续缴纳;如涉及重大经营调整、岗位调整、薪酬体系优化、管理制度修订等重大事项,须严格履行民主协商、公示告知等法定程序。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山东达驰电气有限公司)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7、意向受让方从事电力装备制造、输配电、工程制造或新能源相关业务领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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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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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5,5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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