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矿业集团花园井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3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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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6,101.0046万元
项目编号:MYCQ210034H 保证金: 1,5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济宁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2-01-17至2022-02-16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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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济宁矿业集团花园井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31%股权在贵中心交易 ,现委托合作伙伴单位 山东嘉诚国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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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济宁矿业集团花园井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金乡县中心西路路北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济宁市
法定代表人 戈海宾 成立日期 2006-03-09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煤炭开采、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778人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6,101.0046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51 51000000
2 济宁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31 31000000
3 金乡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18 18000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2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3,060.53 53,215.48 -154.9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3,495.18 -309.44 -319.24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山东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1-07-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9,187.56 56,530.03 2,657.53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9,914.86 2,671.34 2,666.77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山东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1-10-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76,439.15 68,314.36 8,124.7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8,479.81 6,324.66 6,324.66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2021-07-31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59,187.56 76,157.57
负债总计 56,560.03 56,476.91
净资产 2,627.53 19,680.6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6,101.0046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截至评估基准日,济宁矿业集团花园井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证号为金国用(2009)第131号土地使用权和证号为金乡县房权证金字第00026684号房屋建筑物已设立抵押权,为母公司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济宁分行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168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20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7日。
2、截至评估基准日,济宁矿业集团花园井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中有 12 项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申报建筑面积为 8,888.91 平方米。济宁矿业集团花园井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承诺上述房屋建筑物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如发生权属纠纷由济宁矿业集团花园井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可能对评估值产生的影响。
3、截至评估基准日,济宁矿业集团花园井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待摊费用,原始发生额为 5,479,736.00 元,收款单位为金乡县鱼山镇花园村民委员会、金乡县国土资源局,该笔资金自2009 年 03 月 30 日至 2009 年 08 月 10 日用于土地审批款、青苗补偿、征地费用、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等支出。相关土地使用权最终被被评估单位股东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金乡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拍下,并无偿给被评估单位使用,但未签订任何相关协议。上述土地使用权为工业用地,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29,424.0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63 年 6 月 9 日,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金国用2013 第 235 号。本次评估将长期待摊费用按账面值列示,但未考虑上述事项可能对房屋建筑物评估值产生的影响。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2021]京会兴鲁分审字第52000060号《审计报告》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4349号《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济宁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济宁市高新区凯旋路1号
法定代表人 邵立新 注册资本 3973.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1%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属地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6,101.0046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1,5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