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共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
围观数:489转让底价: 410.5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220002 | 保证金: 1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山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2-01-13至2022-02-14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省公共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历下区科院路19号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济南市 | |
法定代表人 | 阎淮海 | 成立日期 | 2005-08-18 | |
注册资本 | 3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安全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安全评价业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职工人数 | 10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410.33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山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3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88.55 | 141.35 | 247.1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26.36 | 65.17 | 64.41 | ||
审计机构 | 山东中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1-07-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17.21 | 55.64 | 361.5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91.55 | 59.15 | 59.15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平建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1-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00.63 | 86.3 | 314.3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40.26 | 71.36 | 71.36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永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山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1-12-22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7-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417.21 | 465.97 | ||
负债总计 | 55.64 | 55.64 | ||
净资产 | 361.57 | 410.3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410.33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宇会审字[2021]第162号《审计报告》及鲁永晟评字[2021]第080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山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济南 | ||
法定代表人 | 董火民 | 注册资本 | 20000.00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山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山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同意将山东山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公共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410.5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项目股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继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标的企业《产权转让方案》和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至少5年内,不得将标的企业注册地转出转让方的行政区域以外。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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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需达1500万元以上。 4、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证书、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检测能力范围须包括通用应用软件)、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检验能力范围须包括:电子计算机场地、综合布线系统、电子会议系统、视频显示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智能交通工程)、CNCERT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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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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