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隆昭祥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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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2,078.38万元
项目编号:SDZR210086H 保证金: 6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德州市国鑫投资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1-08-19至2022-04-12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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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德州隆昭祥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在贵中心交易 ,现委托合作伙伴单位 山东恒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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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德州隆昭祥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迎宾街南段路东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德州市
法定代表人 张勇 成立日期 2006-06-14
注册资本 1889.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0人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类型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1,578.38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德州市国鑫投资有限公司 100 18890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19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5,614.95 8,410.19 7,204.76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15.94 -15.94
审计机构 山东德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0-09-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90.06 0 390.06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15.94 -15.94
审计机构 山东德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1-04-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89.99 0 389.9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0.08 -0.08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金天平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21-06-17
评估基准日 2020-09-30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390.06 1,578.38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390.06 1,578.3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578.38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鼎跃会审字(2021)103246号、德信审报字[2020]第031号《审计报告》及金天平评报字[2020]第Z09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德州市国鑫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博大道368号
法定代表人 郑礼 注册资本 100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德州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同意德州隆昭祥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2,078.38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分期支付:首期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 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利息自首期交易价款支付完成之日起起算。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首期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 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利息自首期交易价款支付完成之日起算。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6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wangxj@sdcqjy.com/zhaowx@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