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已报废设备(标的四)
围观数:1014转让底价: 9.428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11378 | 保证金: 1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1-11-23至2021-12-13 | 竞价开始时间:2021-11-23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1-12-14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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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11378 | 监测编号 | GR2021SD1001408 |
标的名称 |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已报废设备(标的四) | 转让底价 | 9.428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1-11-2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2-13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1-01-31 |
评估结果(万元) | 4.598 | 备案单位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 |||
设备现状 | 报废 |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购置日期 | -- | 成新率 | |
设备存放地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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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11-23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本次转让资产详见附件:资产转让清单。 2.标的评估报告和清单仅供参考,此次转让的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可能存在披露规格、型号或数量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机器设备可能无法正常启用,并存在合同、发票、凭证等法律文件不全的情形;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挂牌结果及挂牌价格。 3.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对标的固定资产现状予以认可,如评估报告及相关明细与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山东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须向山东产权提供《现场踏勘承诺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联系,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杨滨;电话:18638356593)。 4.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 5.转让标的未设定抵押、担保等其他项权利。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威正信评报字(2021)第1010号《资产评估报告》及交易中心备查文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签署《现场踏勘承诺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承诺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评估报告及相关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山东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办理交割过程中所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安保、拆卸、转运等费用)和其他交费义务不明确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移交后100个自然日内,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标的存储、看管、拆卸、装车及运输等工作,相关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行负责。标的拆卸和转运造成地面或墙体损坏的,修复和整平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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