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
围观数:558转让底价: 1,580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10306H1 | 保证金: 35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1-09-28至2021-10-29 |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10306H1 | 监测编号 | GR2021SD1000352-3 |
标的名称 |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1,580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1-09-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0-29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0-12-31 |
评估结果(万元) | 1,958.95 | 备案单位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 |||
土地证号 | - | 土地类型 | - |
地址 | - | ||
土地面积 | - | 用途 | - |
使用年限(年) | - | 已用年限(年) | - |
详细信息 |
该标的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新泰新汶办事处大寺山村,转让资产的范围包括土地及地面房屋、构筑物等附着资产。 (1)第1宗地面积为6457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原为划拨土地,2017年已作价出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46年;原土地使用权证书号:新国用(2000)字第00137号,土地作价出资后的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中。第2宗地面积为166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属于出让土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21年;土地出让合同编号:(1992)新地合字(39号),土地测绘已完成,正在办理土地指界和不动产权证书,尚无产权证书号。 (2)房屋建筑物共17项,资产分布于山东省新泰市新汶办事处大寺山村,建筑物建成时间自1989年至2005年,包括药库值班室、炸药库1-10号库房等,均为砖混结构。目前4项有房产证,剩余10项无房产证。 (3)构筑物共14项,资产分布于山东省新泰市新汶办事处大寺山村,建筑物建成时间自1960年至2015年,包括炸药库公路、围墙、排水沟等,结构有毛石结构、砼结构、砖混结构等。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9-28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该标的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新泰新汶办事处大寺山村,转让资产的范围包括土地及地面房屋、构筑物等附着资产。 (1)第1宗地面积为6457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原为划拨土地,2017年已作价出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46年;原土地使用权证书号:新国用(2000)字第00137号,土地作价出资后的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中。第2宗地面积为166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属于出让土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21年;土地出让合同编号:(1992)新地合字(39号),土地测绘已完成,正在办理土地指界和不动产权证书,尚无产权证书号。 (2)房屋建筑物共17项,资产分布于山东省新泰市新汶办事处大寺山村,建筑物建成时间自1989年至2005年,包括药库值班室、炸药库1-10号库房等,均为砖混结构。目前4项有房产证,剩余10项无房产证。 (3)构筑物共14项,资产分布于山东省新泰市新汶办事处大寺山村,建筑物建成时间自1960年至2015年,包括炸药库公路、围墙、排水沟等,结构有毛石结构、砼结构、砖混结构等。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天兴鲁评报字(2021)第003号《资产评估报告》。 4、标的查看联系人:岳主任,13562816272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5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新泰新汶办事处 | ||
法定代表人 | 王培忠 | 注册资本 | 361222300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