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所属设备、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项目
结束时间:2023-02-24 10:01:30
当前价格: ¥4,424.8864 万元
报价次数:1
溢价率:0%
报价次数
报价人
报价价格(万元)
报价时间
暂无数据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果未按约定期限付清所有款项的,每逾期1天,按转让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项目,受让方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止。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身或聘请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施工资质要求,并依法委托专业监理公司对转让标的的拆除施工进行管理。如拆除中涉及危险废物的,拆除及运输须按照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管理办法和要求拆除及运输标的资产,受让方自行承担一切环保单位的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拆除、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次转让过程中涉及的专利变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著录项目变更费、中介机构代理费、专利后续年费等。
转让方基本情况
联系方式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