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莱阳校区培训楼房屋十年使用权
结束时间:2022-02-25 10:01:30
当前价格: ¥14.054 万元
报价次数:1
溢价率:0%
报价次数
报价人
报价价格(万元)
报价时间
暂无数据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时支付房租,逾期未支付租金的,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1个月租金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汇入出租方账户,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仅作为商务酒店经营使用,不得用于娱乐、网吧等项目,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人和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或出租给第三方,否则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遇国家政策有重大调整的,从其规定。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得在出租方土地上随意自行增设任何固定设施,如需增设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改变房屋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施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出租标的所有装修、装潢及改造等投入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应于截止日后15日内交还出租方,交还出租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正常状态,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及改造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包括电梯、电动门、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由承租方处理或搬走,但需将房屋恢复至原状态,并须将租赁房屋装修、装潢及改造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交换房屋时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破坏,自行承担租赁房屋使用中产生的易耗维修品以及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失,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水费、电费、通讯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收费标准按照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经营期间须优先保障学校公务安排使用,为校内师生提供住宿服务,并制定专门的优惠政策。经营酒店所需有关证照等手续由承租方办理,酒店命名不得使用学校校名。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承租出租方的租赁房屋及设备作为合法使用,不违法经营。承租方独立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行政、经济、法律、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关责任。出租方有权不参与其任何责任事项的处理,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事项的连带责任。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过程中不得存在妨碍出租方教学、安全、学生休息的行为,如噪音、恶臭、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倾倒垃圾等。若发生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直至解除合同。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近三年内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骗取中标,未出现经营异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出租方基本情况
联系方式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