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鄂尔多斯千万吨级铁路集运站控股权转让,坐拥神府煤田"出海口"! | ||
| 项目编号 | G32025NM1000017 | 挂牌价格 | 30,786.1908万元 |
| 标的类别 | 股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10-09 |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5-11-11 |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 | 所属行业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项目简介
| 标的名称 | 鄂尔多斯市浩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51%国有股权转让 | ||
| 标的编号 | N0109GQ250027 | 产权子类型 | 股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10-09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1-11 17: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结。 |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鄂尔多斯市浩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巴图塔村一社兴生源集运站101办公室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勇 | ||
| 成立时间 | 2023/02/10 | 注册资本+币种 | 279505463元人民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150627MAC7F5PJ5E | 所属行业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品制造;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选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职工人数 | 5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杭锦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 | ||||
| 内部决议 | 鄂尔多斯市浩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定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2024年度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1766.06876.39876.39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31833.933018.5528815.38审计机构名称鄂尔多斯金天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08/311959.48750.25652.82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32504.663070.6629434.00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05/311261.47451.52451.52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32269.373036.7029232.68 | ||||
|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30786.1908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5月31日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鱼得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杭锦旗财政局 |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60365.08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杭锦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11150625MB1B06818P | ||||
| 注册地(住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00%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0000% | ||||
| 内部决策形式 | 其它 |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中共杭锦旗财政局党组第16次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杭锦旗人民政府2025年第12次常务会议纪要([2025]29号) |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项目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资料,以上相关资料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公司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3、审计报告显示标的公司股东已完成对标的企业全部实缴资本的出资义务。 4、本次标的转让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受让方须在股权转让后股权变更前,修订《公司章程》中标的企业的相关信息。 5、职工安置事项: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职工安置事项。由标的企业鄂尔多斯市浩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标的企业在职职工的安置调配事宜。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受让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9、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307861908.00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常经营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要求2020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 (1)煤炭及制品销售或煤炭销售、洗选、开采、加工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或仓储服务、运输(不含危化品)相关内容; (2)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或铁路集疏运系统建设、运营相关内容; 2、企业信用:企业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 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上述资格条件在挂牌截止日期后由转让方进行复审,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出具的《意向方资格审核意见函》确定意向方报名资格是否通过。 |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报名资料,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由转让方最终书面确认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转让方资格条件)后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或未全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评估报告显示,鄂尔多斯市同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鄂尔多斯市同圆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企业提供了共计2350万元借款。受让方在受让股权后,须将巴图塔集运站截止挂牌前未收回的租赁费全部用于偿还鄂尔多斯市同圆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150万元)和鄂尔多斯市同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00万元),不足部分须浩隆煤炭公司用以后年度营业收入优先偿还。 5、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承担各自的交易服务费用;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涉及股权转让变更及工商变更相关政策、流程,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9、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挂牌期间工作时间预约。 | ||||
| 交易方式 | 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产生,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10-09 09:00:00至2025-11-11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金额90000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 |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最高按成交额的5%收取,具体按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 ||||
| 附件下载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业务收费办法.pdf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邢志强 |
| 咨询电话 | 15547162927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间 |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18586095927 |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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