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户资产
围观数:739转让底价: 1,600万元 | |
项目编号:JRZC230052 | 保证金: 75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3-10-11至2023-10-13 | 竞价开始时间:2023-10-11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3-10-16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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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RZC230052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山东巨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户资产 | 转让底价 | 1,600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3-10-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0-13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债权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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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0-11 |
挂牌公告期 | 3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可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受让方于《债权转让协议》签订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完毕债权转让价款,前期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债权转让价款。 2、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首付款金额不低于750万元,于《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完毕,前期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债权转让价款; 剩余债权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如下: 序号 付款时间 剩余转让价款支付金额(单位:万元) 1 2024年3月20日 220 2 2024年9月20日 220 3 2025年3月20日 220 4 2025年9月20日 剩余未支付转让价款 分期付款期间,债权受让方以剩余未支付价款为基数、 按照不低于年化10%支付我方补偿金,补偿金于上述付款节点随债权转让价款一并支付。分期付款期间,允许债权受让方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款项,须提前 5个工作日向我司提出书面申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截至本次债权转让基准日2023年7月20日,山东巨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户资产总额为 4719.01万元,其中本金2956.79万元,利息1734.92万元,其他债权27.30万元。本项目利息金额为估算值,最终转让的债权金额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为准,标的债权项下所有权利义务一并转让。(详见清单)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了解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按下列方式组织交易: (1)若公告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撤牌; (2)若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延期挂牌公告7个工作日。延期公告期满后无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协议成交;延期挂牌公告期间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的,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组织交易。 (3)若公告期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组织交易。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按格式文本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在《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费用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按期支付交易价款、交易费用的,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4、《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前期缴纳的750万元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款。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资产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购买。 2、意向受让方须资格符合规定,且与债务人、保证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信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75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89号 | ||
法定代表人 | 郜明 | 注册资本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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