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南大街117号-1层--烟台业达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17号文化宫大厦15套房产
围观数:27转让底价: 547.46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3015705 | 保证金: 109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烟台业达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3-04-06至2024-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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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3015705 | 监测编号 | GR2023SD1000367 |
标的名称 | 芝罘区南大街117号-1层--烟台业达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17号文化宫大厦15套房产 | 转让底价 | 547.46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3-04-0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06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368.81 | 备案单位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地址 | 芝罘区南大街117号-1层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365.92 | 建筑结构 | |
建成时间 | -- | 用途 | 商服用地 |
详细信息 |
该房产存在租赁情况,地下一层租期分别为:1、2、3、5、7、9、12、15、16、21、22号车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8号车位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11号车位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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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4-06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5)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芝罘区南大街117号建于1990年,是一幢27层高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层高为标准层高,实地勘查,估价对象为条形砖外墙,塑钢外窗,室内墙面乳胶漆,估价对象供水、排水、供电、通讯、卫生、照明、防灾等系统和设备的配置齐全、性能良好。完损状况: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完好,屋面、楼地面完好,门窗开关灵活,水卫设施完好通畅,电照绝缘良好。空间布局:空间分区以及各个空间的交通流线合理。使用及维护状况:较好。位于芝罘区毓磺顶西路以西,南大街以南,周边有振华国际广场、南大街购物城等公共服务设施,标的不临路,距离公交站约200米,有9路、45路、80路等多路公交车途径,周围路面硬化完全,无交通管制,停车方便,交通条件较便捷。标的所在区域噪音污染较小,空气质量较好,环境卫生较好,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较好。 土地共用一宗商服用地,土地共用使用权面积9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至2042年10月19日止。宗地形状:正条形,形状规则;宗地地形地势平坦;地质条件:地质构造简单,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良好。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规划情况,标的所属项目规划在建筑设计、绿地率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土地地势、地质、水文状况均符合项目建设条件;开发程度达到七通一平。 2、该房产存在租赁情况,6层租期为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7层租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8层租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9层南半部租期为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9层902室租期为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10层西侧前台、1001、1002、1003、1010、1011、1012室租期为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10层1008-1015室租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11层租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19层1901室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1902、1903室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1904、1918、1919室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1906室为2022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6日,1909室为2022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5日,19层1910西室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1912室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1915、1916室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20层2004、2009、2010室租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2007室租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1层租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3层租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24层2403室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0日,2404、2409、2410室为2022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9日,2405室为2023年1月21日至2024年1月20日,2406室为2022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26日,2411室为2022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地下一层租期分别为:1、2、3、5、7、9、12、15、16、21、22号车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8号车位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11号车位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3、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大地评报字[2022]第YT20220930号。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自行与承租方协商《租赁合同》的履行事宜,资产交割过程中与承租人产生的任何纠纷,转让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9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烟台业达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谷综合中心10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李建学 | 注册资本 | 3000000000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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