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坞镇驻地(龚超窗帘、化妆品)--枣庄市薛城区陶庄供销合作中心邹坞镇沿街门市房三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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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3万元/年
项目编号:SWZC21151602 保证金: 0.85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枣庄市薛城区陶庄供销合作中心社 挂牌起止日期:2021-12-17至2021-12-23
竞价开始时间:2021-12-17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1-12-24 10:30:00
数量:1年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1151602 监测编号 GR2021SD1001498
标的名称 邹坞镇驻地(龚超窗帘、化妆品)--枣庄市薛城区陶庄供销合作中心邹坞镇沿街门市房三年租赁权 转让底价 3万元/年
挂牌日期 2021-12-17 挂牌截止日期 2021-12-23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结果(万元) 3 备案单位
地址 出租面积
出租用途 出租期限
免租期限 租金支付方式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1-12-17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位于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驻地,可拆分受让。
2、门市房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正方估字【2021】第xczf-1109-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同意《资产租赁合同》,租金按照《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同意房屋租赁合同一年一签,每次签约租赁期为一年,租赁期满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次。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正向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内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85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枣庄市薛城区陶庄供销合作中心社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陶山路和山官路交叉口东南10米水厂西临
法定代表人 赵光 注册资本 叁拾万元整
企业类型 集体所有制企业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赵先生、高先生 看货联系电话 0632-4411887 / 5108977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