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埃世克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北京中路50号内13号201室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烟台市 | |
法定代表人 | 李文广 | 成立日期 | 2023-06-15 | |
注册资本 | 600万美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认证咨询;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海洋能发电机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免税商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职工人数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3.510702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SKO株式会社 | 83.33 | ||
2 | 烟台市产研院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16.67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6.07 | 35.23 | -19.1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9.16 | -19.16 | ||
审计机构 | 烟台嘉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11-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2.22 | 33.4 | -21.1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25.56 | -2.02 | -2.02 | ||
审计机构 | 烟台嘉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5-04-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7.58 | 71.17 | -13.5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98 | -6.26 | -6.26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烟台正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5-23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1-30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2.22 | 12.34 | ||
负债总计 | 33.4 | 33.4 | ||
净资产 | -21.18 | -21.0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3.510702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600万美元,实收注册资本为0万美元。 2.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本项目转让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烟嘉盛审字(2025)086号《审计报告》及烟正盛资评字[2025]第Z007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烟台市产研院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02号内2号楼103室 | ||
法定代表人 | 刘英杰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6.67%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6.67%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烟台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烟台)中日产业技术研究院(烟台市产业技术研究院) | |||
批准单位名称 |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同意山东(烟台)中日产业技术研究院(烟台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参控股企业股权退出的函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0.000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16.67%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16.67%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建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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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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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0.1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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