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辛河天然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辛河物资仓库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围观数:0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350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50720 | 保证金: 3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利津辛河天然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7-02至2025-07-15 | 竞价开始时间:2025-07-02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7-16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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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720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1492 | |||||||||||||||||||||||||||||||||||
标的名称 | 利津辛河天然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辛河物资仓库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 转让底价 | 350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5-07-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15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拓达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1-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309.320334 | 备案单位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 ||||||||||||||||||||||||||||||||||||||
土地证号 | 利国用(2015)第0301号 | 土地类型 | 出让 | |||||||||||||||||||||||||||||||||||
地址 | 陈庄镇永馆路南侧,新韩四地段 | |||||||||||||||||||||||||||||||||||||
土地面积 | 8774.78 | 用途 | 仓储用地 | |||||||||||||||||||||||||||||||||||
使用年限(年) | 50 | 已用年限(年) | 10 | |||||||||||||||||||||||||||||||||||
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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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7-02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为辛河物资仓库资产项目,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质量等提供任何保证;技术参数等仅供参考。 2.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5%-13%税率(据资产购入时间和性质按国家税法规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提示,权属证号为利国用(2015) 第0301号土地需每年向利津县陈庄镇人民政府缴纳土地租金。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拓评报字20250013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交易税费按转让标的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房产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体。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利津辛河天然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利津县陈庄镇治河一西村 | ||
法定代表人 | 付冬青 | 注册资本 | 56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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