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于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的WNS4-1.25-Q型蒸汽锅炉、WNS6-1.25-Q型蒸汽锅炉、低氮燃烧器、柴油储油罐、余热回收器、换热器等共计16台(套)机械设备
围观数:73转让底价: 3.9305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41146 | 保证金: 0.6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1-21至2024-12-04 | 竞价开始时间:2024-11-21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4-12-05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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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41146 | 监测编号 | GR2024SD1002475 |
标的名称 | 存放于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的WNS4-1.25-Q型蒸汽锅炉、WNS6-1.25-Q型蒸汽锅炉、低氮燃烧器、柴油储油罐、余热回收器、换热器等共计16台(套)机械设备 | 转让底价 | 3.9305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11-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4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博莱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07-25 |
评估结果(万元) | 3.9305 | 备案单位 |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 |||
设备现状 | 报废 |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购置日期 | -- | 成新率 | |
设备存放地 |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 ||
详细信息 |
标的明细(1) 蒸汽锅炉,规格型号:WNS4-1.25-Q,数量:1台; (2) 蒸汽锅炉,规格型号:WNS6-1.25-Q,数量:1台; (3) 低氮燃烧器,规格型号:HVLR340,数量1台; (4) 低氮燃烧器,规格型号:HVLR510,数量1台; (5) 燃烧器(报废),规格型号:EMME 4500,数量1台; (6) 燃烧器(报废),规格型号:COMIST 300,数量1台; (7) 柴油储油罐,规格型号:Φ1.6m*H2.0m,数量1台; (8) 余热回收器,2套; (9) 燃烧器烟道2套; (10) 供水系统1套; (11) 水处理系统,规格型号:玻璃钢,数量:1套; (12) 管道系统1套; (13)换热器,规格型号:R7217,数量:2套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21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状态为:报废 2、标的资产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3、标的明细 (1)蒸汽锅炉,规格型号:WNS4-1.25-Q,数量:1台; (2)蒸汽锅炉,规格型号:WNS6-1.25-Q,数量:1台; (3)低氮燃烧器,规格型号:HVLR340,数量1台; (4)低氮燃烧器,规格型号:HVLR510,数量1台; (5)燃烧器(报废),规格型号:EMME 4500,数量1台; (6)燃烧器(报废),规格型号:COMIST 300,数量1台; (7)柴油储油罐,规格型号:Φ1.6m*H2.0m,数量1台; (8)余热回收器,2套; (9)燃烧器烟道2套; (10)供水系统1套; (11)水处理系统,规格型号:玻璃钢,数量:1套; (12)管道系统1套; (13)换热器,规格型号:R7217,数量:2套。 4、看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曲科长0535-4770399。 5、标的机器设备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机械设备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机械设备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机械设备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博评字[2024]第079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并在《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签署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实体现状接收标的。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具体费用情况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8、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的第九个工作日上午9:00(过时不候)到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6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金埠大街717号 | ||
法定代表人 | 范万峰 | 开办资金 | 24361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拨补 | 举办单位 |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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