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所属的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花园7号楼4#602
围观数:309| 转让底价: 83.7732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20451 | 保证金: 5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2-06-22至2022-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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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20451 | 监测编号 | GR2022SD1000881 |
| 标的名称 | 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所属的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花园7号楼4#602 | 转让底价 | 83.7732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2-06-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7-12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1-11-30 |
| 评估结果(万元) | 83.7732 | 备案单位 |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房产具体信息 | |||
| 房产证号 | 地址 |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花园7号楼4#602 |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55.51 | 建筑结构 | |
| 建成时间 | -- | 用途 | 住宅用房 |
| 详细信息 |
1、标的资产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花园7号楼4#602,标的整体转让不可拆分。转让标的房屋建筑面积155.51平方米,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类型:住宅用房。 2、该房产目前未办理房产证,转让方承诺自标的交割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交接和房产证变更手续,受疫情影响,可适当延期。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5、其他事项详见中恒鲁评报字(2021)第2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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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06-22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花园7号楼4#602,标的整体转让不可拆分。转让标的房屋建筑面积155.51平方米,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类型:住宅用房。 2、该房产目前未办理房产证,转让方承诺自标的交割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交接和房产证变更手续,受疫情影响,可适当延期。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5、其他事项详见中恒鲁评报字(2021)第242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后,7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宁市诗仙路369号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海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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