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大学(筹)所属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十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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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283.64325万元/年
项目编号:SWZC240332 保证金: 8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康复大学(筹) 挂牌起止日期:2024-05-07至2024-05-17
数量: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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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40332 监测编号 GR2024SD1000986
标的名称 康复大学(筹)所属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十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283.64325万元/年
挂牌日期 2024-05-07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5-17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青岛德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04-12
评估结果(万元) 281.8054 备案单位
地址 出租面积
出租用途 出租期限 10年
免租期限 租金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转让费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年转让费自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5日内全额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费用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详细信息

1.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产权单位需要房产土地处置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2.经营期限为10年,遇国家政策有重大调整的,从其规定;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5-07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年租金自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5日内全额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康复大学(筹)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所有权为康复大学(筹),位于青岛市高新区登云路369号康复大学(筹)校园内,2023年建成,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明。建筑面积共21916.61平方米(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16784.12平方米,人防面积5132.4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学术交流中心,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2.标的整体出租,标的楼宇、停车位交由承租方管理使用,周边环境绿化质保期内由学校负责,质保期外由承租方负责(使用范围依据学校划定)。出租期限为10年,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可优先获得租赁权。
3.承租方对于标的房产的使用须符合限定的经营范围及要求,不得超范围经营。标的作为学校国际交流中心使用,经营范围限住宿、餐饮、会议、培训、学术交流。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申请签发,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行政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标的使用权转让期限10年,以首年283.64325万元/年挂牌,每两年按照2%的比例上涨,如最终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第1、2年租金为最终成交价格,后续费用以最终成交价格为计算基础。
5.合同签订后,出租方给予承租方不超过6个月免租装修期(根据承租方装修方案,双方协商确定,标的使用权转让的起算日期以承租方营业之日为准,承租方营业之日不得晚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后6个月。因工作不确定性,营业之日确需晚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后6个月的,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出租方研究。),免租装修期不计收费用,不计入正式使用权转让期限。
6.遇国家政策有重大调整的,从其规定;如遇因统一规划调整造成本项目变更,在正式合同签署前,出租方、承租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标的使用权转让合同履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产权单位需要房产土地处置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时支付租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金额为首年租金的10%);服务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按合同约定无息退还。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人和用途(酒店经营范围为住宿、餐饮、会议、培训、学术交流),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次转让该使用权,也不得采取租赁的方式将标的出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方。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使用权受让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5.意向承租方不得在出租方标的及标的所处的土地上增设任何固定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标的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意向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进行经济赔偿。使用权受让期间意向承租方如改变装修或增设对管线、电路有影响的设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使用权转让满或终止时,交还出租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依附于房产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可由意向承租方处理或移走,意向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不移走的,视为放弃,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费用。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负责标的房屋的日常维护,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破坏,自行承担标的房屋使用期间修缮、维护、保养。标的房屋使用期内,除建筑主体结构之外的消防、安全、水、暖气管道等的所有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合法使用标的房屋,不违法经营。使用权受让期间发生的一切行政、经济、法律、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其任何责任事项的处理,亦不承担任何事项的连带责任。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服从出租方的教学、工作安排,在使用权受让期间不得存在妨碍出租方教学、安全,学生休息的行为,如噪音、异味、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随意倾倒垃圾等。若发生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立即纠正。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必须遵守出租方相关规章制度并服从出租方管理。对于违反出租方相关规章制度或不服从管理的,扣除履约保证金,严重者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办理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内容所需的装修、消防、卫生、质检、特种行业许可等各种审批手续或有效证件。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各类垃圾自行及时清运。
1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经营期间如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出租方相关管理规定受到投诉,经出租方查证属实,出租方责令整改,并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多次投诉或投诉后未有明显改观或当年度违约金金额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使用权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使用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拟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拟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拟转让标的为由退还拟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车辆人员进出校园遵守出租方相关规定。
1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遵守有关用工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
1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严禁超范围经营,违者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1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因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意向承租方承担责任。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招投标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若为授权加盟机构,须具有加盟授权书。
2.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3.承租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康复大学(筹)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369号
法定代表人 王伟 开办资金 177万元
经费来源 其他 举办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鲁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陈老师 看货联系电话 0532-57787234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租赁合同 查看附件材料
招投标评分办法 查看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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