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至澄农村经济有限公司10%股权
围观数:13转让底价: 2.705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240021 | 保证金: 0.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6-04至2024-07-02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至澄农村经济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矿建路1208号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济宁市 | |
法定代表人 | 李大为 | 成立日期 | 2015-01-09 | |
注册资本 | 3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
经营范围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林权、农村集体股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农业知识产权的交易提供相关的信息发布等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5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2.705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90 | 2700000 | |
2 | 山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0 | 3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2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89.49 | 121.82 | 67.6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24.31 | -26.18 | -26.18 | ||
审计机构 | 山东健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3-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13.77 | 187.08 | 26.6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20.9 | -40.98 | -40.98 | ||
审计机构 | 山东健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2-29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79.97 | 160.75 | 19.2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3.08 | -3.08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鹏信(山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3-28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213.77 | 214.13 | ||
负债总计 | 187.08 | 187.08 | ||
净资产 | 26.69 | 27.0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705 | |||
律师事务所 | 山东中强侓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实收资本300万元。转让方山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万元,实缴出资30万元。 2.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健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健诚专审字[2024]第009号《审计报告》、鹏信(山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鹏信(鲁)资评报字[2024]第024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食品谷中央大街1号中国食品谷总部基地G座楼 | ||
法定代表人 | 王志梅 | 注册资本 | 7150万元 | |
企业类型1 | 国有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山东农发权属山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转让所持有山东至澄农村经济有限公司10%股权的请示》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2.705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基础服务费和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同意其他股东按公司章程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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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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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0.5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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