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银海绿洲香山苑5号3单元306室的房地产
围观数:443转让底价: 43.88万元 | |
项目编号:SSZC200145 | 保证金: 1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委托方: 青岛天鸿钢结构有限公司管理人 | 挂牌起止日期:2020-12-28至2021-01-04 | 竞价开始时间:2020-12-28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1-01-05 1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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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SZC200145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威海市文登区银海绿洲香山苑5号3单元306室的房地产 | 转让底价 | 43.88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0-12-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1-04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0-10-23 |
评估结果(万元) | 62.69 | 备案单位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地址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
建成时间 | -- | 用途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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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12-28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为青岛天鸿钢结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房地产。该标的位于威海市文登区银海绿洲香山苑5号1单元501室的房地产。 房产情况:房地产权证号:文房权证市区字第2013016531号,楼房建筑面积120.57平方米、附房建筑面积14.03平方米,建筑总层数为6层,标的位于第5层,附属房位于1层,建成于2013年,用途:住宅、储藏。 土地使用权情况:土地使用年期至2075年12月26日,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 标的详情见鲁信源(司法询价)第20200216号《估价报告》 2、该房产已抵押给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抵押期限自2014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8日。 3、该房产被胶州市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至2020年9月18日。 4、相关配套水、电等可能存在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对此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受让自行处理。用水、用电等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供应单位申请办理并承担费用。 5、标的可能存在其他租赁关系,受让方须自行确认,委托方对标的腾退不承担责任。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自身是否符合限购政策要求,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仍参与竞买的,委托方将不予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转让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过户程序、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事宜,请受让方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交易和权属变更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受让方、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等),根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等有关问题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接标的或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过程中,涉及需要法院强制执行或相关方协助执行的,由受让方自行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或请求法院向有关方出具要求其协助执行的司法文书。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如标的权属登记以外部分存在纠纷或者需要恢复原状,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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