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山东无名)股份有限公司39.46%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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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项目编号:SDZR220021 保证金: 1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邹城市人民政府 挂牌起止日期:2022-03-28至2022-04-29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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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燕京啤酒(山东无名)股份有限公司39.46%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 ,现委托合作伙伴单位 山东嘉诚国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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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燕京啤酒(山东无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邹城市名泉路968号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济宁市
法定代表人 杨怀民 成立日期 1994-04-13
注册资本 8349.96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啤酒制造、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啤酒旧瓶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8人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19,133.03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55.73 46533965
2 邹城市人民政府 39.46 32949357
3 邹城市东关居委会 1.2 1000000
4 南京轻工机械厂 0.13 104895
5 个人股东 3.48 291142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2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860.6 55,457.86 -50,597.26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3,336.48 -3,336.48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1-08-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656.43 63,487.62 -58,831.1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8,233.92 -8,233.92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2-02-2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9,757.07 79,771.59 -60,014.52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190.11 -190.11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邹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22-03-23
评估基准日 2021-08-31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4,656.43 15,000.48
负债总计 63,487.62 63,487.62
净资产 -58,831.19 -48,487.1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9,133.03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自2019年1月正式停产,所有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管道沟槽以及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闲置至今。
2、标的企业所属部分土地使用权名称未做变更登记,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厂区边沿部分房屋核定为危房待拆除。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致同审字(2021)第110C018402号、致同审字(2021)第110C024237号《审计报告》及天兴评报字(2021)第1708号《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邹城市人民政府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邹城市平阳东路2699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文 注册资本 0
企业类型 其他
持有产(股)权比例 39.4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9.46%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济宁市 邹城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邹城市人民政府
批准单位名称 邹城市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转让燕京无名公司部分国有股权的决定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摘牌后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1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标题 变更内容 变更时间
关于燕京啤酒(山东无名)股份有限公司39.46%国有股权项目(项目编号:SDZR220021)补充信息披露的通知 根据转让方提供的“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燕京无名公司健康路土地收储事宜的公告“,该项目补充信息披露如下:根据燕京啤酒(山东无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无名公司”)与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土地收储协议约定,由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储燕京无名公司位于邹城市健康路大胡大街的土地,该宗土地证载面积为22302.7平方米,土地证号为邹国用(99)字第082507373号。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纳入政府土地储备,根据城市规划重新安排使用,原土地使用权登记依法予以注销,并由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燕京无名公司收储土地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据《燕京啤酒(山东无名)股份有限公司拟股东股权变更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1)第1708号)显示,该宗土地的评估价值为1046.13万元。本次收储不会对邹城市人民政府所持有的燕京无名公司39.46%国有股权(3294.9357万股)公开挂牌转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2-04-02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