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荣成市久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环海路442号1号楼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威海市 | |
法定代表人 | 丛斌 | 成立日期 | 2017-05-02 | |
注册资本 | 7261.36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旅游业务;港口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医疗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水产苗种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游览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健康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健身休闲活动;露营地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水产养殖珍珠购销;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船舶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9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5,005.1584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威海山海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55 | 39937500 | |
2 | 山东土地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44 | 31950000 | |
3 | 山东港口邮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 | 7261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4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9,374.26 | 22,696.29 | 6,677.9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647.92 | -2,901.1 | -2,850.94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10-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1,506.66 | 23,281.19 | 8,225.4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76.59 | -1,346.74 | -1,303.44 | ||
审计机构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5-07-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8,955.46 | 23,451.25 | 5,504.2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0.15 | -1,173.76 | -1,173.76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8-11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0-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31,506.66 | 34,656.55 | ||
负债总计 | 23,281.19 | 23,281.19 | ||
净资产 | 8,225.47 | 11,375.3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5,005.1584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恒鲁评报字(2025)第085号《资产评估报告》及信永中和XYZH/2025JNAS1B0105号《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5)第010511号《审计报告》。意向受让方可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查阅本项目披露公告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相应材料,自行判断标的投资价值。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土地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飞跃大道2016号创新工场4楼1区1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明强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4%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4%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董事会决议【2025】第六次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5,005.1584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易价款分期支付,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年内付清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4、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5、交易价款分期支付,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年内付清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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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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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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