绮丽置业(济南)有限公司所属的济南市历下区明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B2商务金融用地地块在建开发项目
围观数:425转让底价: 72,175.34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41197 | 保证金: 21,6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绮丽置业(济南)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1-29至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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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41197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绮丽置业(济南)有限公司所属的济南市历下区明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B2商务金融用地地块在建开发项目 | 转让底价 | 72,175.34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11-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26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济南天泽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评估基准日 | 2024-10-31 |
评估结果(万元) | 71,497.35 | 备案单位 | |
在建工程具体信息 | |||
名称 | 绮丽置业(济南)有限公司所属的济南市历下区明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B2商务金融用地地块在建开发项目 | 建筑结构 | |
土地类型 | 商务金融用地 | 规划用途 | 商务商业 |
建筑面积 | 预计建筑期 | -- | |
工程位置 | 历下区工业南路以北、化纤厂路以东、华龙路以南、奥体西路以西 | ||
详细信息 |
1、标的状态为:在建。 2、转让标的在建开发项目为明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B2商务金融用地块,项目位于历下区工业南路以北、化纤厂路以东、华龙路以南:奥体西路以西,规划市政配套设施相对齐全,建成为具备现代化功能的优良商业地产项目。用地面积约200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8600平方米,地上面积约132700平方米,地下面积约65900平方米。主要建设商业商务办公楼。明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B2 商务金融用地块宗地不动产权证证号为:鲁(2024)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109126号,宗地面积20091平方米。 3、标的目前仍处于在建状态,B2地块项目已取得了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B2项目已完成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备案号:2311-370102-04-01-294777,上述标的未设定抵押和担保,无他项权利。 5、本次转让标的基本信息、明细表、图片仅供参考,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29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资产转让总价款30%的首期资产转让价款汇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专用账户,其中保证金21600万元全部转为首期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剩余款项支付方式及期限由交易双方在资产交易合同中另行约定。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济天泽评报字(2024)第1516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资产转让总价款30%的首期资产转让价款和全部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资产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项目成交后,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办理在建工程相关建设续建等手续,相关费用自行承担,转让方予以协助配合。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1,6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绮丽置业(济南)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左路1851号央企总部基地九层 | ||
法定代表人 | 邵伟刚 | 注册资本 | 43000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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