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京莱建材有限公司所属莱州市柞村镇普渡口村房地产及机器设备等资产
围观数:665 我要购买| 转让底价: 222.5607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60334 | 保证金: 66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莱州市京莱建材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4-23至2026-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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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334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0816 |
| 标的名称 | 莱州市京莱建材有限公司所属莱州市柞村镇普渡口村房地产及机器设备等资产 | 转让底价 | 222.5607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4-2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5-09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烟台宏正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6-01-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222.5607 | 备案单位 | 莱州市财政局 |
| 土地经营权具体信息 | |||
| 土地证号 | 鲁(2019)莱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736号 | 土地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地址 | 莱州市柞村镇普渡口村 | ||
| 土地面积 | 1333.4 | 用途 | 工业用地 |
| 使用年限(年) | 50 | 已用年限(年) | 14 |
| 详细信息 |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1项,权证号:鲁(2019)莱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736号,权利人:莱州市京莱建材有限公司,坐落柞村镇普渡口村,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证载面积1333.4平方米,使用期限:2012年8月28日至2062年8月27日。 2、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共5项,(1)车间1幢,钢结构,建于2018年,建筑面积1271.4平方米,H钢立柱(带独立基础),H钢梁架,C型钢檩条,单层型钢墙面及屋面,铝合金窗,混凝土地面,房屋状况良好;(2)管理房1项,复合板结构,建于2018年,建筑面积125.22平方米,塑钢门窗,混凝土地面,房屋状较好:(3)中控室1项,复合板结构,建于2018年,建筑面积37.24平方米,塑钢门窗,混凝土地面,房屋状况较好;(4)小房1项,钢混结构,建于2018年,建筑面积31.67平方米,钢门无窗,混凝土地面,房屋状况较好;(5)厕所1项,砖混结构,建于2018年,建筑面积21.45平方米,房屋状况良好。 3、机器设备等。 机器设备等资产包括水洗轮、洗沙脱水回收一体机等机器设备39项,其中部分设备已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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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4-23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自行联系看货人前往标的处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4.本次转让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标的厂区范围内现无水电,后期供水、供电配套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协调、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6.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资产转让、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7.现标的厂区除证载面积外,有租赁土地,年租赁费用11万元,后期承继土地租赁事宜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土地租赁费用自资产交接完成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8.资产转让、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民事协调事项由受让方自行协调、自行解决。 9.其他事项参见烟宏评报字(2026)第20号《资产评估报告》及明细表。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不能变更登记等相应风险,转让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受让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6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莱州市京莱建材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莱州市柞村镇普渡口村 | ||
| 法定代表人 | 韩永江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联系方式
| 办事处联系人 | 张先生 | 办事处联系电话 | 0535-6613326 |
| 办事处联系传真 | 办事处联系邮箱 | ||
| 办事处联系地址 | 办事处网址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1272777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
| 看货联系人 | 曲哲 | 看货联系电话 | 13791267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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