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拟处置医学工程部设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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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2.3776万元
项目编号:SWZC220500 保证金: 0.6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挂牌起止日期:2022-06-15至2022-06-28
竞价开始时间:2022-06-15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2-06-29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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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20500 监测编号 GR2022SD1000854
标的名称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拟处置医学工程部设备项目 转让底价 2.3776万元
挂牌日期 2022-06-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2-06-28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卓信(山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03-07
评估结果(万元) 2.3776 备案单位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名称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所属报废的部分机器设备 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存放地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仓库内
详细信息

转让标的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所属报废的部分机器设备,本次共转让机器设备236台(套),具体包括:碎石机、脂肪吸引器、紫外线杀菌柜、空调、培养箱、超声波清洗器、冰箱、净化工作台等,现存放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仓库内;拟处理机器设备主要情况详见附件《评估明细表》。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2-06-15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转让标的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所属报废的部分机器设备,本次共转让机器设备236台(套),具体包括:碎石机、脂肪吸引器、紫外线杀菌柜、空调、培养箱、超声波清洗器、冰箱、净化工作台等,现存放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仓库内;拟处理机器设备主要情况详见附件《评估明细表》。
3、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无法开具发票。
4、其他事项详见鲁卓信评报字(2022)第122号《资产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自行准备拆除、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运走全部标的资产,并承担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所有作业行为须符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工作秩序。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拆除、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等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赔偿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资产办理交接手续之后,交易资产的保管、安全管理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人对转让标的的使用,处分,收益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转让标的用于医疗活动。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人再次转让后的相关法律责任我院将不予承担。
9、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需要我方盖章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6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济南市经十路16766号
法定代表人 胡三元 注册资本 61086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6196189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于老师 看货联系电话 13793162267

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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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拟处置医学工程部设备项目补充信息披露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拟处置医学工程部设备项目,对转让条件进行调整,并补充披露如下: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调整为,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需要我方盖章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调整为,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需将盖章后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带到踏勘现场确认,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自行准备拆除、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运走全部标的资产,并承担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所有作业行为须符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工作秩序。 调整为,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自行准备拆除、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运走全部标的资产,并承担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所有作业行为须符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工作秩序。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运走全部标的资产将视同受让方单方面终止交易,并扣除保证金。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调整为,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应提前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防疫要求导致其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探勘、办理标的交割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 项目公告期自补充披露之日起继续公告5个工作日。 2022-06-21

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确认书 查看附件材料
机器设备明细表 查看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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