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蓝润环境资源有限公司35%股权
围观数:283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 |
项目编号:SDZR240142 | 保证金: 1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滨州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2-26至2025-01-23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滨州蓝润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大街1567号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滨州市 | |
法定代表人 | 高鲁兵 | 成立日期 | 2023-09-11 | |
注册资本 | 6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职工人数 | 8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0.004951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 | 24000000 | |
2 | 滨州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 | 40 | 24000000 | |
3 | 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 | 20 | 12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0 | 0 | 0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0 | 0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10-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0 | 0.014146 | -0.01414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0.014146 | -0.014146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10-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0 | 0.014146 | -0.01414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0.014146 | -0.014146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2-17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0-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0 | 0 | ||
负债总计 | 0.014146 | 0.014146 | ||
净资产 | -0.014146 | -0.01414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0.004951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标的企业注册资本60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其中滨州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400万元,实缴出资0万元,本次转让股权对应的价值为-0.004951万元。 2.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天职业字[2024]53989号《审计报告》及青天评报字[2024]第QDV228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滨州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大街1567号 | ||
法定代表人 | 门振 | 注册资本 | 2449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5%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滨州市 市辖区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滨州北海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滨州蓝润环境资源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0.000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继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按照章程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35%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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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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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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