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专用通信局所属部分闲置房产三年使用权项目(四层)
围观数:679转让底价: 57.719841万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24006304H | 保证金: 2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省专用通信局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3-21至2024-04-18 | 竞价开始时间:2024-03-21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4-04-19 10:00:00 |
数量: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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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4006304H | 监测编号 | GR2024SD1000505 |
标的名称 | 山东省专用通信局所属部分闲置房产三年使用权项目(四层) | 转让底价 | 57.719841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4-03-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18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立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3-09-30 |
评估结果(万元) | 57.719841 | 备案单位 | |
地址 |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713号 | 出租面积 | 845.65平方米 |
出租用途 | 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娱乐、洗浴、宾馆、医院等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 出租期限 | 3年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没收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详细信息 |
1、标的房屋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713号,办公楼每层面积均为845.65平方米。 2、标的房屋租赁期为3年,产权证登记用途为仓库,但根据房屋地理位置及交通、配套条件适宜作为商业办公使用,且一直作为商业办公使用。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3-21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分期付款: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房屋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713号,办公楼每层面积均为845.65平方米。 2、标的房屋租赁期为3年,产权证登记用途为仓库,但根据房屋地理位置及交通、配套条件适宜作为商业办公使用,且一直作为商业办公使用。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立达评报字[2024]第1041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承租方须承诺,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1个月租金(1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12计算)的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出租方账户。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资产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满,经验收标的资产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2、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没收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娱乐、洗浴、宾馆、医院等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4、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5、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装修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7、承租方须承诺,以承租方名义与外界开展各类民商事活动,须确保承租标的的安全完整,相应的违约、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承租方须承诺,标的资产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标的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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