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所属机器设备及构筑物等资产
围观数:995 我有意向转让底价: 1,004.8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50800 | 保证金: 1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曲阜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7-28至2025-08-22 |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800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1637 |
标的名称 | 曲阜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所属机器设备及构筑物等资产 | 转让底价 | 1,004.8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7-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8-22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存货具体信息 | |||
名称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详细信息 |
1、标的状态为 □空置 □出租 □报废 ☑其他 2、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3、标的资产存放于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书院街道办事处陶瓷路16号,以实际现状为准。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7-28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6)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挂牌价格为含税价。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携带相关资质文件前往转让标的现场踏勘、并由转让方审查资质后领取加盖转让方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函》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公告期间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自行拆除、运输转让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资产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现场协调、住宿、水电、处理、拆除、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以及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均由受让方负责。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转让标的拆除、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受让方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对拆除、运输设备的各项要求(如环保、安全施工等),按照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转让标的的清运,并以书面形式报请转让方验收合格。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在拆除、清运资产过程中不得破坏存放地墙体、路面和周围设备设施,受让方在转让标的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1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或施工单位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企业一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承诺如成功受让本项目,将自行拆除或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拆除上述项目。 1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近三年内(2022 年 7 月 1 日~2025 年 7 月 1 日),以相同方式独立承揽过至少 2 个水泥生产线项目(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其中金额、装置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双方等重要信息,不得遮掩或脏污。转让方有权利在任何时间对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校验,如有造假,将取消其资格并且解除合同,意向受让方为此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转让方损失)。 1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月内将标的资产拆除、清理、运离转让方区域。拆除过程中的环保问题由受让方负责。建议施工作业时间:工作日上午8点至下午7点。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曲阜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书院街道陶瓷路16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兴龙 | 注册资本 | 13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