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损检测装置”技术成果3年使用许可权
围观数:93 我要报名| 转让底价: 2.5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51114 | 保证金: 0.01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枣庄供电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10-31至2025-11-06 | 竞价开始时间:2025-10-31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11-07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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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51114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2470 | 
| 标的名称 | “线损检测装置”技术成果3年使用许可权 | 转让底价 | 2.5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5-10-3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1-06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 专利具体信息 | |||
| 专利名称 | |||
| 专利证书/编号 | 专利号 | ||
| 授权公告日 | -- | 专利权期限 | |
| 详细信息 | 一种电力电源保护开关是一款具备高级双极漏电保护、实时监测、远程控制、故障预警与诊断、数据通讯、电气火灾监控等功能的智能漏电断路器。可用于智能配电网、工矿企业配电、商业建筑与公共设施、新能源接入、电网运维与服务等典型应用场景,依托远程监控与数据分析提升供电可靠性和运维效率,赋能智能配电网建设与精细化管理。 | ||
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0-31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线损检测装置采用高精度电参量同步采集技术与分段线损计算算法,融合多路分支同步测量、互感器量程灵活配置及实时通信上传等关键创新点。装置内置0.5S级计量精度芯片,支持总功率、各分相电压、电流、功率因数及频率等全量运行参数的高精度测量,可同时实现三路分支的同步监测,显著提升了线损异常识别的准确性与效率。在通信方式上,装置集成4G无线通信,实现了监测数据的实时上传与远程调用,避免了传统依赖人工巡检的滞后性。装置采用工具化设计,具备快速安装、维护便捷、可重复部署等优势,支持在不同台区的灵活转移应用,降低了设备全生命周期成本。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认为受让方后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网公司技术许可合同》,并于《国网公司技术许可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竞买成功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资产交割完毕,根据转、受让双方共同提交的《交易价款划转及保证金退回申请》确认转让方收到价款后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扣除交易费用后将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按照成交额的4‰支付交易费用,交易费用从已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专利产品实现商品化推广后,按照产品销售金额3%(含税)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枣庄供电公司支付提成费;提成费于每年11月30日前双方对全年销售合同进行汇总计算支付;提成费每年低于5万元的按照5万元计算支付。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01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枣庄供电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枣庄市新城区黄河路999号 | ||
| 法定代表人 | 万伟 | 注册资本 | / |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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