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西双版纳昆润高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118号B单元第十五层十四号房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
| 法定代表人 | 倪秉晖 | 成立日期 | 2011-06-13 | |
| 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17,685 | |
| 评估价(万元) | 12,202.99 |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1 | 深圳市百斯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99.6 | 9960000 | |
| 2 | 西双版纳勐泐王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0.4 | 40000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 2024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11,118.41 | 10,587.95 | 530.46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0 | -8.38 | -8.38 | ||
| 审计机构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 2025-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11,129.31 | 10,616.73 | 512.57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0 | -17.89 | -17.89 | ||
| 审计机构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 2025-09-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11,129.32 | 10,617.02 | 512.3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0 | -18.16 | -18.16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6-30 |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资产总计 | 11,129.31 | 29,933.72 | ||
| 负债总计 | 10,616.73 | 10,616.73 | ||
| 净资产 | 512.58 | 19,316.99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2,202.99 | |||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虹桥正瀚(广州)律师事务所 |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33000万元,其中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99.6%股权挂牌价格为15315万元,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远近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勐泐王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债权共计17685万元。其中,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担保债权为7114万元,两家关联企业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10571万元,并委托转让方一并代为收回。债权挂牌金额17685万元。若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2.转让方收回上述两家关联企业的债权转让款后,将支付给远近旅游集团有限公司8697万元、支付给西双版纳勐泐王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874万元。 3.自挂牌标的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起至交割完成日,标的企业因日常经营行为而产生的土地使用税等经营性费用均由标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承担并在交割完成日之前结清。 4.标的企业名下土地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存在差异。标的企业实际土地面积较证载面积减少约5亩,后续需要重新测量并更新土地使用权证。 5.因多重原因,标的企业名下商业用地使用年限至2054年3月;住宅用地使用年限至2084年3月。 6.因相关土地控规调整,存在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可能。 7.标的企业名下土地已被转让方司法查封。 8.标的企业名下土地已被远近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司法查封。 9.西双版纳勐泐王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0.4%的股权已被法院司法查封。 10.标的企业名下相关土地均为毛地,项目南侧紧邻高压供电铁塔,后期开发建设需完善配套等。 11.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项目,均按照相关制度规则,在转让方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基础上,经书面审核后受理,通过公开发布挂牌信息公告、登记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挂牌结果出具、资金结算、出具交易凭证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完成。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挂牌公告、结果通知书或交易凭证等内容,作为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的凭证或依据,不得假借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名义为其发行融资产品或行为进行虚假宣传。 1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华兴山东专字[2025]25011870010号审计报告及中联鲁评报字[2025]第13300号评估报告。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深圳市百斯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汪山社区桃园东路1号西海明珠花园F座1810D |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130050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9.6%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9.6% |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 监管机构属地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33,000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首期交易款29000万元(保证金可以抵扣首期交易价款)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2.本标的挂牌价格已包含标的企业全部资产及对外负债、或有负债。 3.本次转让过程中,标的企业为远近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对转让方的债务提供担保需承担的担保责任为7114万元。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为远近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对转让方的债务承担上述担保责任后,意向受让方及标的企业不再向远近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追偿并放弃相关债权,意向受让方在正式摘牌后须出具相关的股东会决议。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转让标的必须同时受让远近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双版纳勐泐王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9,0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