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新泺机械有限公司4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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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2,363.4856万元
项目编号:YQCQ210024 保证金: 709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1-11-24至2021-12-21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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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聊城新泺机械有限公司49%股权在贵中心交易 ,现委托合作伙伴单位 国创中投(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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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聊城新泺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聊城经济开发区辽河路169号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聊城市
法定代表人 张英杰 成立日期 1994-02-18
注册资本 19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铸件、塑钢门窗、塑料机械及制品生产销售。机械产品来料来样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476人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2,363.4856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聊城新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51
2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2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3,810.966534 39,351.091468 -15,540.124934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3,478.52369 291.399433 291.399433
审计机构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1-06-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7,318.826916 42,739.380094 -15,420.553178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955.08382 78.914819 78.914819
审计机构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1-09-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9,273.511272 44,797.339241 -15,523.82796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2,137.954918 293.768061 293.768061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1-11-22
评估基准日 2021-06-30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27,318.83 46,582.51
负债总计 42,739.38 41,759.07
净资产 -15,420.55 4,823.4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2,363.4856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老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2. 截至评估基准日,控股股东聊城新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基于维持标的企业经营需要,累计向标的企业投入9200万元。其中,以现金形式投入8193.143087万元(计入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以资产设备方式投入1006.856913万元,详见《审计报告》及批复(标的企业备查)。
3.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累计贷款本金共计284346071.89元,上述借款均已到期未清偿,详见《审计报告》。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尤振专审字[2021]第0613号《审计报告》及中同华评报字(2021)第011490号《资产评估报告》。
2020年度审计报告主要财务数据:
资产总额:23810.966534万元 ;负债总额:39351.091468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5540.124934万元 ;
营业收入:13478.52369万元 ;利润总额:291.399433万元 ;净利润:291.399433万元 
审计机构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1966号
法定代表人 周杰 注册资本 576639.524447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9%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同意转让聊城新泺机械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2,363.4856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2)同意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同意股东聊城新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9200万元投入以债转股方式进行增资的方案。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照其受让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如意向受让方不进行同比例增资的,承诺同意稀释其持股比例。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4、为保障标的企业正常经营以及员工稳定,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股东聊城新泺进出口贸易公司共同协商,就标的企业在银行等金融机构284346071.89元逾期债务达成债务化解方案。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709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