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枣庄中科化学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枣庄市市中区中泰精细化工产业园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枣庄市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明法 | 成立日期 | 2009-08-25 | |
| 注册资本 | 2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57人 |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 评估价(万元) | 6,706.84 |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1 | 枣庄市金筑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0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 2024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23,105.714742 | 71,609.149051 | -48,503.434309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2,111.290413 | 2,693.754903 | 2,693.754903 | ||
| 审计机构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 2025-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16,346.167605 | 27,801.602109 | -11,455.434504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1,444.818155 | -5,250.892689 | -5,250.892689 | ||
| 审计机构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 2025-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16,110.588425 | 26,472.886098 | -10,362.297673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4,061.196791 | -4,157.755858 | -4,157.755858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枣庄市市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1-30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6-30 |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资产总计 | 16,346.17 | 34,508.44 | ||
| 负债总计 | 27,801.6 | 27,801.6 | ||
| 净资产 | -11,455.43 | 6,706.84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6,706.84 | |||
| 律师事务所 | 山东康桥(枣庄)律师事务所 |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2022年3月1日,标的企业与氢力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力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协议》,将其所有的氯碱等产品生产系统、中控室、充装系统、供电线路、通讯线路、水源地、污水处理等为生产经营服务的各大系统、房产、设备、设施出租给氢力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该《资产租赁协议》正常履行中。 2、在资产租赁期间,氢力公司为正常生产经营,更换了部分标的企业部分配件设备材料,并在标的企业名下市中国用(2012)第0010号土地上建有氢气发电项目的厂房和装置、50%烧碱装置、液氯气化装置、包装尾气吸收装置和槽车充装厂房1座。根据标的企业与氢力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协议》,协议期满或氢力公司违约解除协议时,氢力公司在租赁标的物上投资建设形成的房屋建筑物及购置的机器设备等所有资产(不包括车辆、不包括下游项目资产)归标的企业所有。因租赁协议履行期尚未届满,意向方摘牌后需自行与氢力公司协商上述资产处置事宜。 3、自2022年标的企业资产租赁出租后,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等均已过期未续。标的企业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房产证明。意向方摘牌后,转让方可协助、配合受让方办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等相关证照及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 4、2022年3月1日,标的企业与氢力公司签订《人员安置协议》,协议约定:基于双方资产租赁事宜,氢力公司无条件接收标的企业全部在岗职工。进入氢力公司的职工与标的企业、氢力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约定该部分职工与标的企业劳动合同中止,与氢力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与资产租赁期限相同,即至2027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与标的企业中止劳动关系,并与氢力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共98人。(本信息系产权中心依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所作客观披露,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承诺或保证,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2019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裁定,将标的企业名下编号为C-29302022M64 的买卖合同项下的1号至6号15万吨(6台、160片/台)NBZ-2.7型高电流密度自然循环复极式膜极距离子电解槽及其附件作价抵偿给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6、标的企业名下拥有市中国用(2012)第0010号土地使用权一宗,使用类型为出让,面积7900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61年8月27日。标的企业以该宗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进行了贷款,目前该抵押尚未解除;标的企业名下上述土地及部分机器设备、车辆、银行账户等因所涉债务纠纷,目前被法院查封。 7、标的企业ADC厂区和氯碱厂区分别占用山东中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约计18亩和45亩,目前,ADC项目已建成未生产,氯碱项目正常生产中。受让方摘牌后,需与山东中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处理土地使用事宜。 8、其他重大事项见中兴华审字(2025)第018686号审计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6]第B15-0003号评估报告。 (以上条款详见《枣庄中科化学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处置方案 》,该方案已经枣庄市市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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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枣庄市金筑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市中区文化西路(市中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西) | ||
| 法定代表人 | 颜廷超 | 注册资本 | 贰仟万元整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枣庄市 市中区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枣庄市市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 批准单位名称 |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同意将枣庄中科化学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的批复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7,006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担原有的所有债权债务、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转让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交易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次交易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的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以标的企业现状接收公司全部产权,不以任何原因向转让方提出赔偿或追索。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功摘牌后,除股权转让价款外,另行向承建方支付损失1838252.09元,于2026年4月10日前一次付清。因标的企业泡花碱项目和次氯酸钙项目为招商引资引进合作方建设,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现泡花碱项目已建成,次氯酸钙项目已完成厂房基础制作和地基整体回填。后因故暂停至今,经评估承建方损失(即资产市场价值)1838252.09元。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按照转让方要求以及经标的企业职工审议通过的《枣庄中科化学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职工安置方案》置于产权中心备查)。(本信息系产权中心依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所作客观披露,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承诺或保证,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对于中兴华审字(2025)第018686号《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应付职工薪酬(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拖欠年薪、拖欠的职工社保、医保等)8,330,466.23元,在成功摘牌后,由受让方另行支付至转让方,于2026年4月10日前一次付清,专项用于支付上述应付职工薪酬,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成功摘牌后,须于2026年4月10日前和承租人氢力公司就氢力公司对标的企业投入的除固定资产之外的经济资源协商一致,达成处理协议。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具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条款详见《枣庄中科化学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处置方案 》,该方案已经枣庄市市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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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次国有股权转让不接受基金、信托、资管计划受让。 4、本次国有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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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2,1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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