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所属设备、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项目
围观数:159转让底价: 4,424.8864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20219H2 | 保证金: 1,3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3-01-29至2023-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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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20219H2 | 监测编号 | GR2022SD1000604-4 | ||||||||||||||||||||||
标的名称 | 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所属设备、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项目 | 转让底价 | 4,424.8864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3-01-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2-23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1-03-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6,321.26 | 备案单位 |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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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1-29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本次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质量、性能等提供任何保证;技术参数等仅供参考。 3、转让标的1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标的2在建工程为传输送带宽幅胶片挤出压延生产线及基础。标的3无形资产为3项专利,专利已取得专利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一),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以资产包中资产购置日期(以2009年1月1日为分界),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其中,2009年1月1日前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使用性能、质量等提供任何保证,所列设备资料及现状仅供参考。 6、转让资产的其他事项详见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B11-0013号《资产评估报告》。 7、看货联系人刘经理,15990990323。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果未按约定期限付清所有款项的,每逾期1天,按转让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项目,受让方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止。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身或聘请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施工资质要求,并依法委托专业监理公司对转让标的的拆除施工进行管理。如拆除中涉及危险废物的,拆除及运输须按照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管理办法和要求拆除及运输标的资产,受让方自行承担一切环保单位的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拆除、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次转让过程中涉及的专利变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著录项目变更费、中介机构代理费、专利后续年费等。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3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邹城市唐村镇 | ||
法定代表人 | 姜开勇 | 注册资本 | 51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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