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炸药库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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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737万元
项目编号:SWZC260001 保证金: 1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 挂牌起止日期:2026-01-15至2026-01-28
竞价开始时间:2026-01-15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6-01-29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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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60001 监测编号 GR2026SD1000204
标的名称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炸药库土地使用权 转让底价 737万元
挂牌日期 2026-01-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1-28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06-30
评估结果(万元) 670.48 备案单位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土地证号 鲁(2020)宁阳县不动产权第0003926号 土地类型 工矿仓储用地
地址 山东省宁阳县华丰镇东爵山村北
土地面积 22575 用途
使用年限(年) 42 已用年限(年) 8
详细信息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标的为1宗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号为鲁(2020)宁阳县不动产权第0003926号,土地座落于宁阳县华丰镇东爵山村北,证照面积22575平方米实际面积约21675㎡,由于修路扩建,将其中约900㎡的四合院拆除,改为道路绿化带。距离华丰煤矿驻地3.5公里,已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鲁(2020)宁阳县不动产权第0003926号),权利人为华丰煤矿,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作价出资土地(2017年作价出资),终止日期为20676月30日,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为进一步盘活低效无效资产,创收增效,拟对该土地使用权对外公开整体转让,转让方承诺无产权纠纷

3.本次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开具增值税发票。

4.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5.转让资产的其他事项详见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恒鲁评报字(2025)第152号《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炸药库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1-15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由于当地政府修路扩建,将其中约900㎡的四合院(原炸药库警务室)拆除,改为道路绿化带。
2.炸药库西(179.28m)、南(116.01m)院墙外有8.2米遮阴距离。
3.院内建筑物为原奶牛场所建无纠纷,由受让方自行处置。
4.本次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开具增值税发票。
5.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6.转让资产的其他事项详见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恒鲁评报字(2025)第152号《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炸药库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土地证变更相关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5.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达成交易后清场等事项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地方关系。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宁阳县华丰镇
法定代表人 张兆海 注册资本 /
企业类型 国有企业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裴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赵国华 看货联系电话 13295482346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