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招待所五年使用权
围观数:2010| 转让底价: 363.99万元/年 | |
| 项目编号:SWZC210678 | 保证金: 1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山东财经大学 | 挂牌起止日期:2021-08-04至2021-08-17 | 竞价开始时间:2021-08-04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1-08-18 10:00:00 |
| 数量: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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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10678 | 监测编号 | GR2021SD1000711 |
| 标的名称 | 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招待所五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363.99万元/年 |
| 挂牌日期 | 2021-08-0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8-17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1-04-01 |
| 评估结果(万元) | 363.99 | 备案单位 | 山东省财政厅 |
| 地址 | 济南市舜耕路42号招待所 | 出租面积 | 10780 |
| 出租用途 | 宾馆、酒店 | 出租期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0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 |
| 详细信息 |
我校舜耕校区招待所项目位于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2号,占地面积13523.9平方米,土地证号:市中国用2004第0200212号。该地块含主楼、南楼、综合会议楼3栋主建筑物,总面积10780平方米。主楼包含客房157间,餐厅包间26个及就餐大厅1个;南楼包含客房44间;综合会议楼包含150人大会议室1个,30-40人小会议室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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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8-04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房屋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2、出租标的为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招待所五年使用权。 3、该房产所有权人为山东财经大学,目前由荣成石岛宾馆有限公司济南石岛山庄经营。根据原租赁合同约定,本项目原承租方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租赁权。本次出租标的租赁期为五年,每年租金固定,遇国家政策有重大调整的,从其规定;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 4、该标的以第一年租金363.99万元挂牌,如最终成交价高于挂牌价,第一年租金按照最终成交价执行,以后每年租金比上一年度租金递增2%。 5、如遇因统一规划调整造成本项目变更,在正式合同签署前出租、承租方互不承担责任。 6、行使优先权的承租方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现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若现承租方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7、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3711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按照《山东财经大学经营性资产租赁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时支付房租,最晚不超过5天。首年租金自《山东财经大学经营性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其余年度租金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汇入甲方账户。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100万元租赁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仅供承租方使用,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人和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得在甲方土地上增设任何固定设施。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改变房屋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正常状态,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包括电梯、电动门等)可由承租方处理或搬走,但需恢复至原状态,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破坏,自行承担租赁房屋使用中产生的易耗维修品以及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失,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该房产仅作为宾馆、酒店经营使用,命名不得使用学校校名。承租方经营期间须优先保障学校公务安排使用,为校内师生提供不低于三星级酒店标准的餐饮、住宿服务,并制定专门的优惠政策。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承租甲方的租赁房屋及设备作为合法使用,不违法经营。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行政、经济、法律、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不参与其任何责任事项的处理,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事项的连带责任。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过程中不得存在妨碍甲方教学、安全,学生休息的行为,如噪音、恶臭、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倾倒垃圾等。若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直至解除合同。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以往的经营活动及采购活动中无行贿等违法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营的酒店管理类内资企业法人,有成熟的酒店管理经验和成功经营的在营酒店。(以营业执照、酒店名单及介绍为准)。 2. 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 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近半年依法按期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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