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尚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磐石街道东城路与工业南路交叉口路北青创科技企业孵化园1-1号楼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菏泽市 | |
| 法定代表人 | 董法重 | 成立日期 | 2023-02-09 | |
| 注册资本 | 6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职工人数 | 3人 | |
| 内部审议情况 | 债权金额(万元) | |||
| 评估价(万元) | 1,966.454096 |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1 | 菏泽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7 | ||
| 2 | 曹县商都投资有限公司 | 33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 2025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6,150.142225 | 833.464742 | 5,316.677453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0.084956 | -170.352781 | -170.352781 | ||
| 审计机构 | 山东中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 2026-03-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6,127.79765 | 816.933296 | 5,310.864354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0 | -5.813099 | -5.813099 | ||
| 审计机构 | 山东中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 2026-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6,114.761491 | 820.864237 | 5,293.897254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0 | -24.629123 | -24.629123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法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菏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5-26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3-31 |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资产总计 | 6,127.79765 | 6,043.213933 | ||
| 负债总计 | 816.933296 | 816.933296 | ||
| 净资产 | 5,310.864354 | 5,226.280637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966.454096 | |||
| 律师事务所 |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止评估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3180万元人民币。其中菏泽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4020万元,实缴1200万元,曹县商都投资有限公司认缴1980万元,实缴1980万元(以实物出资)。曹县商都投资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大集舞会共享海仓智能物流园的4436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17881.95平方米在建工程及硬化地面等实物资产作为出资,经评估价值为4523.6836万元,其中1980万元计入实缴资本,剩余2543.6836万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归曹县商都投资有限公司享有。 2、其他披露详见鲁中慧会审字[2026]18号《审计报告》及鲁法评报字[2026]第035号《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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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菏泽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郑州路999号 | ||
| 法定代表人 | 龚新勇 | 注册资本 | 800000万(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7%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7% |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菏泽市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菏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批准单位名称 | 菏泽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菏泽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2届董事会2026年第17次临时会议决议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966.454096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自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总价款的30%及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査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认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总价款的30%及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首期付款不低于总体转让金额的30%;待分期支付的交易价款累计达到菏泽财金集团所持67%股权对应实缴出资额1200万元后,双方共同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予以必要配合,无法完成变更登记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含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商标、企业标识、经营资质、行政许可、特许经营权及其他任何无形资产,亦不得以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子企业、关联公司或授权机构的名义开展任何宣传、经营或其他对外活动。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国有股权后,按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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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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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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