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银(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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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47.5075万元
项目编号:YQCQ250015 保证金: 1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5-06-27至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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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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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将所持有的(中交建银(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股权/YQCQ250015)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委托(北京赛瑞思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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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交建银(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2101单元A15 所在地区 福建省 - 厦门市
法定代表人 吕庆 成立日期 2014-01-23
注册资本 25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受托对股权投资基金进行管理运作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职工人数 8人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47.5075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0
2 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35
3 中交海西投资有限公司 1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24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653.78 26.24 4,627.53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39.71 108.77 93.49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4-09-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638.4 56.57 4,581.83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65.68 156.54 137.4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5-03-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679.67 36.22 4,643.4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69.91 13.47 12.8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财领(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5-05-06
评估基准日 2024-09-30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4,638.4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56.57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4,581.83 4,750.7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47.5075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大信审字[2025]第 1-04073号《审计报告》及财领评报字[2025]第 0302号《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3层3B8
法定代表人 王业强 注册资本 3085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电子签报处理单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47.5075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要求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2)本方同意财产权中心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1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