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智造产城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及债权
围观数:440转让底价: 4,525.34万元 | |
项目编号:ZBZR240073 | 保证金: 1,357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烟台主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8-21至2024-09-20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智造产城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滨海广场滨海景区56号B座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烟台市 | |
法定代表人 | 栾雪玲 | 成立日期 | 2023-09-14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创业空间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酒店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商标代理;物联网技术研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翻译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职工人数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债权金额(万元) | 3,938.1 | ||
评估价(万元) | 587.24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烟台主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10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682.847833 | 3,682.85 | -0.00216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0.002167 | -0.002167 | ||
审计机构 | 山东冠达会计师事务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03-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793.139283 | 3,802.37668 | -9.23739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9.23523 | -9.23523 | ||
审计机构 | 山东冠达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793.136609 | 3,810.87668 | -17.74007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7.737904 | -17.737904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大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烟台市芝罘区国有资产运营保障中心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8-12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3,793.14 | 4,389.61 | ||
负债总计 | 3,802.38 | 3,802.38 | ||
净资产 | -9.24 | 587.2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587.24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注册资本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1000万元;实缴出资0万元。 2、本项目挂牌价格4525.34万元,其中标的企业100%国有股权挂牌价格为587.24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债权挂牌价格为3938.1万元。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冠会审字【2024】第061号《审计报告》及山东大地评报字[2024]第20240015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烟台主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滨海广场滨海景区44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周祖义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烟台市 芝罘区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烟台主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烟台市芝罘区国有资产运营保障中心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同意公开转让山东智造产城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及其对应债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4,525.34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支付至产权中心指定账户。受让方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完毕所有款项,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无违约行为的,交易保证金最后可冲抵剩余转让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100%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100%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财务报表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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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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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357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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